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广信区窑山翁家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广信区窑山翁家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已由饶水水保字〔2024〕2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人民政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煌固镇和茶亭镇。
2.2 招标控制价:******.31元。
2.3 计划工期:133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8月20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广信区煌固镇和茶亭镇,土地总面积83.49k㎡,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664.55h㎡,其中经果林 55.21h㎡,封禁治理 1609.34h㎡。(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施工质量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拟投入的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或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需提供公示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8月0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 ******/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年8月07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tpbidder/)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
7.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人应按赣人社规〔2022〕3号和饶人社字〔2022〕82号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6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执行。
7.8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执行。
7.9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如投诉事实成立,则本项目重新招标。
7.10本项目招标全******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政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部
地 址:上饶市广信区惟义路105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地卢塞恩小镇A02地块商业楼51栋504
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0791-******、******
******办公室
电 话:******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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