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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京港澳高速岳阳龙湾至长沙广福段扩容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01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湖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湖南
源发布时间:2025-01-27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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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2219:00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4京港澳高速岳阳龙湾至长沙广福段扩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湘发改许2024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约占总投资20%,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项目单位通过银行贷款受项目业主授权委托,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位于岳阳市既有京港澳高速龙湾枢纽互通以北,顺接G4京港澳高速羊楼司(湘鄂界)至龙湾段扩容工程经岳阳市岳阳县、汨罗市、平江县,长沙市长沙县,止于长沙市既有京港澳高速广福互通以北,顺接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全长约79公里。全线共设置龙湾(枢纽)、荣家湾、大荆、长乐、平江西、伍市(枢纽)、板仓、福临8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42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建设工期为4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共分为1个标段。其勘察设计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

 

路线(桩号)

长度

km

 

工程内容

 

 

 

 

 

 

 

 

 

 

 

 

 

 

 

 

 

 

 

 

 

 

施工图勘察设计01

 

 

 

 

 

 

 

 

 

 

 

 

 

 

 

 

K1381+000K1460+100.975(短链110.098)

 

 

 

 

 

 

 

 

 

 

 

 

 

 

 

 

78.991 

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工程勘察和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订勘察设计工作大纲,进行测绘、勘探、取样和试验等,查明、分析、评估地质特征、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报告;

2)原有道路路基路面、桥涵结构物的调查评估检测与加固设计;

3)技术设计(如需要);

4)编制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涵、路线交叉、涉航专项、电力专项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含服务区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含平面绿化)及其他工程(包括房建场地平整、场坪道路工程及改河、改路、改沟、临时设施、环保、水保、取弃土场防护等线外工程)等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及变更设计;

5)协助施工现场红线放样(配合业主参与地方征拆包干协议签订和实物量调查,协助对所有协调个案调查并出具费用评估报告。项目通车前提交实际用地勘察定界资料);

6)提供施工图设计阶段至竣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施工标段施工图及预算等、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编制、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编制);

7)提供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包含配合工程完工后的竣工图编制);

8)参加交(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9)项目实施阶段,设计里程内的工程变更方案及其造价审查,针对每次变更出具变更实施意见,并按要求出具相应的报告;

10)与铁路、水利、航道、部队、公路、管道、电力(迁改部分)、给排水、通信、燃气、输油管线等交叉或并行干扰所涉及到的所有专项设计(含外委专项设计、产权人要求发包人承担的专项设计费);

11)主材和地材质量和供应情况出具详细报告;

12)交通组织设计;

13协助编制重大风险源辨识与评估、安全总体评估报告(高边坡、桥梁等)达到相关主管部门报监要求;

14)涉安全性评价和施工作业完成后的实际取、弃土场稳定性评价;交工阶段整体安全性评价。

15)智慧高速(含项目改扩建期间机电工程保通及临时迁改方案设计);

16)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各路段的静态交通组织设计,项目实施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各路段的动态交通组织设计。

17)完成全线施工图预算、施工标段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的汇总招标上限价编制

18)完成施工图优化设计,并按要求出具相应的报告;

19)负责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

20)负责对全线专题研究、科研研究配合项目业主进行相关奖项的申报、技术标准、设计方案等内容、衔接和统一;

21)负责全线勘察设计文件的综合汇总及勘察设计阶段项目整体宣传片、整体线路图、宣传图册、动画展示等。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6个月,后续服务周期暂定48个月(最终以批复工期+26个月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附录1资质、附录2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2)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范围。(3)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最低信用等级确定;(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响应。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新开发)运行的通知》(厅办函〔2016〕204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办理),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xmzq/ggzy/ggzyfscg/)。

5.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tpbidder/gcjsLogin),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投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信贷证明(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工作日下午 17:00 时前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湖南省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16栋2单元104室郭先生收(联系电话0731-******/******)。

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 29 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请在三楼休息区、一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

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也可以按时远程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工作,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投标人在现场解密,则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自备可靠的网络连接。

6.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保证户

******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支行

   号:******************227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等。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2)采用非现金形式的纸质保函(保单)时,保函(保单)出具机构要求如下:

******银行出具保函;

采用担保纸质保函时,应由专业担保公司开立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

采用保险纸质保单时,应由保险公司开具无免责条款的保证保险。

投标人应将保函(保单)原件与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按照本章第6.2条规定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代理机构,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保函(保单)仅加盖保函(保单)出具机构业务公章的,须同时提交保函(保单)出具机构出具的同等法律效力证明的原件。保函(保单)出具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相关业务。投标人对保函(保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查询授权书须按照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要求出具,如出现保函(保险)无法查询或查询内容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3)采用非现金形式的电子保函(保单******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担保电子保函,并将电子保函(保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若因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而导致投标人已开具的保函时效不足,投标人应另行提交满足时效的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保函。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9.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10. 联系方式

人:******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 500  

人:文女士

   话:0731-******

异议联系人:江女士

话:0731-******

                                  

******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郭聪

人:郭先生、吴先生

??? 话:0731-******/0731-******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

电话:0731-******(基本建设处)

邮政编码:410000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1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                                       

①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

最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5年)内,投标人完成过以下业绩(以下三个条件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                                        

1、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里程在63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同时含土建工程、特大桥梁)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2、完成一个单个合同里程在63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含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3、完成一个高速公路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注:                                       

1.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初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勘察设计批复日期为准,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勘察设计批复日期为准。                                       

4.同一条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只算一个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款和 1.4.4 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且不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评价结果发布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为准)。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

 

 

项目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公路桥梁与隧道、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所列“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均作本条所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最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内,曾担任过 1 个单个合同里程63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同时含土建工程、特大桥梁)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合同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 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证明材料。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业绩计算时间初步勘察设计业绩计算以初步勘察设计批复日期为准,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计算以施工图勘察设计批复日期为准。                                  

4.同一条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只算一个业绩。                                  

5.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1

 

 

路基路面专业分项负责人

1

1.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最近 5 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年)担任过一条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路基路面专业分项负责人。                                  

注:                                  

1.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2.业绩计算时间初步勘察设计业绩计算以初步勘察设计批复日期为准,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计算以施工图勘察设计批复日期为准。                                                

3.同一条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只算一个业绩。


附件2: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评审

a.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b.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d.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e.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在某一特定区域时能合理说明);

f.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签名)或签名章(印章、签章)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4) 目的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保函(保单)形式提交,保函(保单)的格式、开具保函(保单)的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保函(保单)原件和开具机构出具的查询授权书原件。若保函(保单)仅加盖开具机构业务公章的,同时提交了开具机构出具的同等法律效力证明的原件。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交了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标段数不超过可投标标段数和(或)本次相应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1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性评审

a.在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c.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d.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e.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视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f.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在某一特定区域时能合理说明);

h.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签名)或签名章(印章、签章)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4)目的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0分

主要人员:24.0分

技术能力 5分

业绩 11分

履约信誉 5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 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 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 ×(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5.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8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8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2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9.6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2分

对项目勘察设计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10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2.2.4(2)

主要人员

24.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2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 9.6 分;

2.在此基础上,近 5 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年),每增加一个单个合同里程79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同时含土建工程、特大桥梁)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加 0.8 分,最多加2.4分。

注:同一条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只算一个项目业绩。

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2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 9.6分;

2. 在此基础上,最近 5 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年),每增加一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路基路面专业分项负责人职务业绩加0.8分,最多加 2.4 分。  

注:同一条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只算一个项目业绩。

2.2.4(3)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等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 E2=0.1

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将从1%、 1.5%、 2%、 2.5%、3%中选取,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5分

投标人近10年获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工程咨询有关的下列奖项:或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工程咨询有关的下列资历,对应按如下类别计分: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3分,最多加3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1.5分,最多加1.5分。

2、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行业(指部级)的,每项加1.5分,最多加1.5分:主编或参编过地方(指省级)标准的,每项0.75分,最多加0.75分;

3、获得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0.5分。

:1、本项累计加分最高5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仅按较高分计1次加分。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类别为: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上述工程类别应当与本项目所属工程类别相对应。

******人民政府。

4、具体计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100%、二等奖70%、三等奖50%相应权重计分,如科学技术奖项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的(下同)100%、第二名70%、第三名60%、第四名50%、第五名40%、第六名30%、第七名20%、第八名及以后10%最终计分。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标准的50%

业绩

11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8.8 分;

2.在此基础上,近 5 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年),投标人每增加一个单个合同里程79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同时含土建工程、特大桥梁)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加 1.1 分,最多加2.2分。

注:同一条高速公路的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只算一个项目业绩。

履约信誉

5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2.5              1.5           1.0

A         1.75             1.05          0.7

B/C       0                0             0

注:(1)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近三年(2023年、2022年、2021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当年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企业信用等级应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填写,当年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按交通运输部或其他省份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对应年度的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由投标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主填写。按照以上原则,若企业当年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或无信用评价结果,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评价等级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每一年度最低等级方的信用等级应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的要求,在该表格后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或其他省份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文件证明材料,并将投标人评价结果在文号附件表格中的序号进行标注。

3)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和准确填写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或其他省份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对应年度的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否则视同弄虚作假;未附相应评价结果材料的,视同无评价结果,不予计分。

4)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新发布的文件结果为准;若发布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和投标人填报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文件为准。

 


1. 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至第3.5.5******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委员************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2.3******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3 概况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位于岳阳市既有京港澳高速龙湾枢纽互通以北,顺接G4京港澳高速羊楼司(湘鄂界)至龙湾段扩容工程经岳阳市岳阳县、汨罗市、平江县,长沙市长沙县,止于长沙市既有京港澳高速广福互通以北,顺接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全长约79公里。全线共设置龙湾(枢纽)、荣家湾、大荆、长乐、平江西、伍市(枢纽)、板仓、福临8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42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建设工期为4

二、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5/01/26 17: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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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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